陕西师范大学2017音乐类招生简章
一、报考基本条件
1.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。
2.符合生源所在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音乐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。
二、招生专业、计划及录取原则
点击表格可查看大图
1.音乐学(师范)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。
2.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。 3. 若生源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办公室规定了投档及录取原则等,按省(直辖市、 自治区)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。
三、校考报名方法
1.网上报名
考生须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—2017 年 2 月 24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,按网上报名要求填写信息、上传电子照片(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)并打印考试报名表。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,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,现场确认不予受理。
2.现场确认
2017 年 3 月 1 日 10:00—15:00
地点: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六艺楼
考生本人须持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图像信息: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(准考证)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;③考试报名表(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)。
四、校考考试安排
1.考生须准备声乐或器乐作品两首;声乐限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。
2.面试科目实行现场录音录像校外评分的方式;声乐考场内有钢琴伴奏,不允许考生自带伴奏;器乐考场不允许其他乐器伴奏,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。
3.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校考准考证,按照现场确认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考试,迟到者视为本人放弃考试资格。
五、文化课考试
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。
六、成绩公布与查询
2017 年 4 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及合格线,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。
如果对你有帮助,请分享给更多需要的人!
中音阶梯艺术教育〔传递艺考正能量〕